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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

时间:2024-07-07 12:43:33
【推荐】服务合同模板集合10篇[本文共20963字]

【推荐】服务合同模板集合10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服务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企业)

丙方:______(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______小区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______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

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

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_____时至次日_____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 ( 盖章1,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家政员): 身份证号: 电话: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三方是平等民事关系。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本合同,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同意雇用乙方为其提供 □全日制 □住家制服务。乙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

第二条 服务时间:_____ 年 ____月 _____日至 _____ 年 ____月 _____日。

乙方服务时间为:□住家 □白班 _____到_____ (时间) 。

第三条 服务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服务费:乙方服务费为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合计日薪_______。(日资=月工资÷26天),试用期三天。合同首月乙方服务费需当场结算,次月费用需提前七天支付。乙方每个月有4天休息时间,乙方选定休息时间后,应该提前一天告知甲方,并做好记录由甲方签字确认。国家法定假日乙方工作,需按双倍日薪提另给付。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若对乙方服务不满意,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调换人员或中止合同。若终止合同,则扣除乙方实际工资后的剩余服务费将退还甲方。

2. 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 应向乙方明确服务要求、生活习惯,合理安排日常家庭事务,必要时予以示范;提前告知乙方重要家庭成员信息,如疾病、生活习惯等。

3. 对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如遇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乙方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丙方。

4. 家用电器使用方法各异,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家中的煤气、水、电及家用电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因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甲方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与异性成年人同室居住。

6.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7. 乙方下户离岗时,甲乙双方均应认真检查各自有无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乙方离岗后,合同各方不再为他方损失承担责任。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培训或用户的要求操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尊重甲方的生活习俗,善待服务对象,爱护甲方财物。

2. 请假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离岗。如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到丙方处办理手续,经丙方同意方可中止提供服务。

3. 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其他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有权与有侵权行为的甲方、丙方解除合同。

4. 不得在甲方住处从事与合同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不得有任何主观恶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乙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第七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验证甲乙双方身份信息;为甲方委派身份经过验证、体检合格并达到相应技能的员工,认真兑现各项服务。

2. 为乙方建立服务档案,记录乙方的工作经历;指导督促乙方执行合同的各项约定;对乙方进行一定的思想教育、技能培训。

3. 因乙方原因(如生病、事假等)或甲方原因(如服务日期变更)造成乙方不能履约时,有权为甲方调换同等级别的人员。

4. 有权向甲方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有权对乙方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指正。有权调查并协助解决甲、乙双方产生的纠纷。

第八条 终止合同

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4. 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5. 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6. 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工作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到公司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盖章有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4

托方: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共同制定,供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有关的单位参照使用。在订立重大的或内容复杂的合同时,当事人还应当向有关专家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对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

2.签订本合同前,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受托单位应当向委托方出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3.当事人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4.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当事人可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附件。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

5.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目录

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资质名称:________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集成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___________(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系统集成服务(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的整体功能应当符合招标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关于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处理业务对象、主要功能及与甲方其他相关软件系统的关系等约定见附件[ ]。

2.集成服务内容

(1)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硬件采购;[ ]软件采购;[ ]信息系统设计;[ ]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 ]技术服务;[ ]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

(2 )本项目所涉及的硬件设备的规格、数量、价格、技术标准和交付日期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有关软件的技术指标、功能、等级、版本、价格、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本项目建设要求,充分利用甲方现有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3.项目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总额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_),币种为_____。

2.付款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关于合同价款构成及付款方式的详细约定见附件[ ]。

第三条 项目实施管理

1.项目组

(1)甲乙双方应当委派人员分别组成项目组。其中,乙方委派人员应当与本项目的实施要求相适应。双方项目组成员名单、职责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

(2)甲乙双方应当各自在本方项目组成员中指定一人作为项目经理,代表本方处理项目有关事务。乙方指定的项目经理应当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双方应当互相提供本方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件视为本方法人行为。

(3)任何一方更换项目组成员时,均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还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在[ ]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4)项目组成立后,乙方应当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进度安排、工作地点、工作环境提供等事项。项目实施计划经双方确认后,作为附件[ ]。

2.信息与资料提供

(1)乙方有权向甲方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现有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2)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补齐、补正。甲方未按照约定补齐、补正,也未做出合理解释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本项目工程环境提供

乙方依据项目进度,在甲方所需的合理时间之内,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供相应工程环境。甲方应当依据本项目工程的条件、性质及乙方的要求提供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甲方未能提供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进度报告

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向甲方提交书面项目进度报告:

(1)于每___(月/季度)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提交;

(2)按照约定的项目进度安排,于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提交。

项目进度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进度、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当知道或其要求知道的情况;甲方按期审查乙方提交的项目进度报告,同时有权随时向乙方询问项目进展情况;乙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回复询问。

5.第三方监理

(1)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项目的监理。监理方依甲方的授权,对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督,对项目合同和文档资料进行管理,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2)项目实施监理的,甲方应当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机构、监理内容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取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6.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禁止转包。

(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本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实施。甲乙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对项目分包的范围以及双方在项目分包中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并作为附件[ ]。

第四条 项目需求分析及技术文件编制

1.需求分析

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一条、附件[ ]中约定的本项目建设要求以及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进行需求分析,并由乙方及时完成需求分析报告。在此过程中,甲方可就其中所涉及的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乙方应当及时答复。需求分析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附件[ ]。

2.项目技术文件

(1)项目需求分析完成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及时间安排为: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在[ ]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根据甲方的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审核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技术文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但甲方对技术文件的确认,并不代表免除乙方对技术问题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3.项目变更

(1)甲乙双方均有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内容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提高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产品交付或系统安装的时间与地点等。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性能、项目实施计划、合同价款、交付日期等的更改以及对材料、设备换用等),甲乙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因甲方提出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以及造成的乙方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信息系统交付和验收

1.交付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包括纸质及电子版式并可供阅读。如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当同时交付该软件的源代码。

(2)乙方应当在每项交付[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交付事宜。

(3)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的,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硬件设备检验

硬件设备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对设备的规格、数量、___________ 等状况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情况。如交付的硬件设备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或补足并重新提交检验。

3.阶段性验收

阶段性验收是对本项目_________(功能模块/阶段性工作成果)所进行的验收。阶段性验收时,双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签署阶段性验收报告。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验收或未在约定期限内签署阶段性验收报告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阶段性验收合格;阶段性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本项目检测及试运行

(1)项目检测

本项目交付前,乙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硬件设备、材料、软件系统等进行检验和测试;甲方可根据需要,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和测评能力的第三方对乙方交付的信息系统进行软件测评或安全测评。如有缺陷,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项目试运行

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应当进行为期[ ]日的试运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的,乙方应当及时排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信息系统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甲方认可后视为竣工。

5.竣工验收

(1)本项目竣工验收标准为:__________。

(2)本项目竣工后,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有关的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操作手册、用户手册等)和竣工报告,并协助甲方进行验收。

(3)甲方应当于收到竣工验收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 ]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5)本项目未经竣工验收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的,发生的质量等方面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培训

1.乙方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和系统实际运行的需要,及时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培训目标为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技能和日常的维护技能。具体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场所安排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

2.乙方培训时应当提供设备、系统操作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等技术资料。如未能达到培训目标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 ]次免费的再培训。

第七条 信息系统的保修和维护

1.本项目的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限为[ ]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设备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所应用的部分设备的保修期规定超过上述期限的,则该部分设备应当按照生产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

2.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间,乙方提供□7×24小时/□5×8小时/□其他方式:_____的技术支持服务。如发生系统运行故障,乙方应当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1)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 ]小时内响应,并在[ ]小时内解决;

(2)本项目发生严重故障或部分服务不正常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 ]小时内响应,并在[ ]小时内解决;

(3)本项目个别服务不正常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 ]小时内响应,并在[ ]小时内解决。

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的方式及故障响应时间等保修与维护服务的具体内容见附件[ ]。

3.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间内,如由于乙方原因需要对本项目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的,则该部件的保修期应当相应延长。保修与维护期满后甲方需乙方继续提供维护的,应当另行签订协议。

第八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

1.知识产权

(1)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各种软件的知识产权进行约定,以保证本项目使用的软件不会侵犯对方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因履行本合同所开发软件及相关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按照下列约定执行:

□归_____(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作为附件[ ]。

(3)甲方保证,对本项目中选用的甲方原有软件拥有相应的使用、修改、升级的权利,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保证,对于其提供的软件系统拥有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的授权,本项目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索赔或涉诉等各项事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对于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甲方拥有的使用权、修改权、升级权的具体内容。甲方应当依约定使用,不得超出约定范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将被许可使用的软件再许可第三方使用。

2.保密

(1)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 ]年。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保密范围,作为附件[ ]。

(2)在保密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保证,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仅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只为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人员所知悉。任何一方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该人员所属一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对方要求,处理所获得的对方有关资料信息或电子文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

1.乙方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逾期在[ ]日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逾期超过[ ]日的,视为乙方不履行。

(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信息系统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履行期限届满后[ ]日内提出。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 [ ]%的违约金。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总计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如甲方同意接收部分项目硬件设备或软件系统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接收部分的价款,款项付清后该部分的相应权利归属甲方。

2.甲方逾期付款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在[ ]日内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

(2)逾期付款超过[ ]日的,视为甲方不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总计支付逾期应付款[ ]%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同时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期限相应顺延。

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系统所对应的款项,并向乙方总计支付逾期应付款[ ]%的违约金。

3.质量瑕疵责任

如因交付的信息系统存在缺陷,导致甲方数据损坏、丢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4.违反知识产权义务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知识产权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对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有关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数据信息、技术资料和文档擅自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使用的,违约方除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如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

5.违反保密义务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6.转包或违约分包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违约分包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也可同时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解决:

1.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___页,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_份,乙方__份,_____份。

2.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诚实信用、双方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产权上市挂牌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产权挂牌所规定的申报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合法及有效性。如因材料失实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发布、撮合等各项服务。 三、乙方审核,同意甲方填报的《产权交易上市申请书》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投资信息通过《______________报》和____________产权交易所网站的方式对外公开披露信息。 四、挂牌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下午_______时整止,共计____个月。 五、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挂牌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披露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协议签订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账户。 六、甲方向乙方承诺,在挂牌期间内经由乙方向甲方推荐的项目意向受让方, 最终与甲方达成产权交易的,即使在挂牌期结束后甲方都必须在乙方办理交易鉴证。七、本协议书一式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一份。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服务地点:

1.1 服务范围和内容: 石材保养、护理,保养周期为酒店1层每月两次,2--3层每月一次。 (备注:酒店入口处电梯间及易磨损位置每月4—6次;每月按两次结算)

1.2 合同单价1层: 元/m2/每月两次。养护面积 平方米。

合同单价2--3层,5元/㎡,每月一次。养护面积 平米。

1--3层每月养护费用: 元,一年12个月总价: 元。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项服务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 次进行,其中每次保养时间为 天(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施工;

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三条 施工要求

3.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所有施工工艺、工作程序、验收等标准均需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的有关内容要求, 该施工方案将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其他必要的条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并为乙方提供临时存放施工设备的场所;

4.2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它所需证件;

4.3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验收并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保证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资质、必要的人员、设备及技术力量;

5.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甲方确认后实施;

5.3规定取得施工必要的许可证,并按规定办理进场手续;

5.4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5.5确保施工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6遵守大楼各项规定,以及环境、成品保护和安全施工等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服从甲方管理;

5.7酒店大楼无会议及活动等特殊安排下可进行施工。每次施工完毕后做到活完地净,不影响正常办公;

5.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在正常保养下石材如出现病变、损坏,乙方负责无偿修理,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石材损坏、病变等,乙方应及时汇报并负责修理,但只收取相应的.成本费用;

5.9未经甲方同意,本服务严禁转包、分包、如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10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和标准,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5.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石材清洁、护理有保养的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六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6.1 本项施工所需的各项材料、设备 均由乙方负责组织供应;

6.2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 准,不能对人体、环境、石材等产生损害;

6.3乙方应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4乙方在施工过程如出现人身、设备 、消防、治安等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 付款方式

7.1 每次地面石材保养完成,在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清该次石材保养费用;

7.2按每季度结算一次方式结算。

第八条 服务质量

本合同服务质量经双方研究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技术标准,具体如下:

8.1.养护处理面:手感舒适、石面平整、光亮、无明显孔洞及污渍残留,平均亮度80度左右(以测光仪为准)

8.2.水晶处理面:对石材起到增强耐磨度、洁净、加光、加硬、防滑的作用;

8.3.防护处理面:石材表面应防水、油渍、咖啡等各种污渍的渗适,并有效避免白华及水斑、返碱、霉变等的产生,确保石面常期光洁、美观、耐用;

8.4.在施工中,如有成品污染、损坏等情况,石材养护厂家应负责无条件恢复原状,无法恢复的负责照价赔偿。

第九条 完工验收

9.1 完成验收,应以双方约定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 准为依据;

9.2 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的质量要求,需进行返工后再进行验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的未达到甲方要求或验收标准的,乙方负责无偿返工;

10.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比例为每延期10天按合同总额的0.5%计算,逾期违约金的支付总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额的5%。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除非合同双方书面一致同意,否则本合同的条款不得修改。若双方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服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有关指标环境监测方案》(**环发〔20xx〕**号),为全面、准确、及时完成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做好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每年开展县域生态环境监测现场采样等前期工作,为省市环境监测部门开展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供调查数据,乙方同意接受此项服务。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现场采样等基础性工作,做到客观、真实、精准、高效;配合甲方进行必要的现场调研工作。

三、甲方的主要义务:

甲方按期接受乙方的服务成果,及时支付工作经费;按考核工作要求,依据《**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有关指标环境监测方案》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的计取:

本合同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

(大写):元。

支付方式:按照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按期拨付。 五、此项工作为年度连续性工作,如无大的变化,以后年度将不再另行签定合同,据此执行。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补充和修改文件,这些补充和修改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服务合同 篇8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年,试用期_______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将当_______(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9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及有关政策规定,甲方依法定职权并受市医疗保险局委托,确定乙方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双方签订约定书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医疗服务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认真执行本市医保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乙方应当有专门管理医疗保险工作的部门,并至少配备一名医务管理人员和一名财务管理人员(二级专科医疗机构视实际情况定),与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配备相关部门及其人员,甲方可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责令其整改。

第三条 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铜牌;以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等形式,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约定书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条 乙方的各项收费标准必须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将相关收费标准公布在醒目的地方。同时,乙方必须向参保人员及时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各种清单要清晰、准确、真实。

第五条 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及特需服务等,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自费费用时,应当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费费用。

第六条 甲方应保证医保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接口标准及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信息系统符合甲方的技术和接口标准,保证与其系统连接的准确性;乙方应满足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乙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对乙方信息系统准确性和安全性的检查。

第七条 乙方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当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包括《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在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就诊时还应当认真核验登记项目。发现就医者身份与所持医保就医凭证不符时应当拒绝记账,扣留医保就医凭证,并及时通知甲方。对乙方明知他人冒名顶替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对乙方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并向甲方举报违规情况的,经查实,甲方应对乙方予以奖励。

第八条 乙方对参保人员在本院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的各类检查结果,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保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互相认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否则,甲方将追回相关的违规费用。

第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处方用药的若干规定》(沪医保〔20xx〕92号)为参保人员配药。急诊处方限1至3天用量,门诊西药、中成药的处方限1至5天用量,中药汤剂处方限1至7天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中药汤剂的处方限2周内用量。对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治疗需要长期连续服用同一类药物的,门诊处方可酌情限1个月内用量。

第十条 参保人员要求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品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应当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外配处方。

第十一条 乙方经甲方准予开展的医保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应严格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机构新建、扩建,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新的一次性贵重医用器械等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未经协商事项所发生的医保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甲方可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对乙方的预付费用实行暂缓支付。

第十五条 甲方在年终时对乙方实行考核扣减和分担清算,对超预算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合同范本《医疗服务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乙方应当按甲方规定的程序与时限,在日对帐通过并正确上传数据后,申报参保人员上月的医疗费用,由甲方进行审核;对未能通过日对帐或明细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的定点医疗机构,甲方可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其医保费用的申报结算。甲方在接到乙方医保费用申报后,应当按规定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乙方拨付;对违反规定的医保费用,甲方有权作出暂缓支付、不予支付或扣减处理的审核决定。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审核和检查。乙方应按规定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当予以合作。甲方应当将检查结果及时向乙方反馈,并在10日之内接受乙方的陈诉和申辩。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加强医保支付费用的预算管理,若乙方当月及年内累计费用超过预算指标比例较高的,甲方将对乙方的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甲方在对乙方监督检查时,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门诊处方、住院病史或原始凭证,对违规费用加倍予以追回。

第二十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整改、追回费用、根据情节轻重处予通报批评或3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1.在诊疗过程中检查、治疗、用药等与病情、诊断不相符合或提供过度医疗服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违反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

3.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的;

4.其他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除按第二十条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医保约定服务项目或相关科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对情节严重的,可中止其医保结算关系,或解除本约定书:

1.私自联网并申请结算有关医保费用的;

2.为未取得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服务的;

3.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准许范围或执业地址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并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4.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的人员或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且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5.未经许可或不按医保规定开展约定的服务项目,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6.通过制作虚假医疗文书或凭证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7.无故拒绝、推诿病人,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

8.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甲方若发现乙方的执业医师或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违反医保规定的,可处以警告;对情节严重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除处以警告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提供医疗服务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

1.滥用药物、无指征或重复检查、滥作辅助性治疗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协助非参保人员冒充参保人员就医,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3.串通参保人员伪造或篡改处方或医疗费用收据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4.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本约定书执行期间,乙方机构合并或机构性质、执业地址、执业范围、核定床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或进行变更登记。否则,甲方可停止其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关系。

第二十四条 本约定书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采取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在甲乙双方的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约定书有效期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约定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约定书。若乙方在当期约定书有效期内未受到甲方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本约定书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乙方在次年仍未受上述处理的,本约定书有效期再自动延长一年。本约定书有效期(包括延长期)总共不得超过三年。

第二十六条 在本约定书延长期内,甲乙双方对需修改的约定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提出终止约定的,自终止约定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本约定书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约定书相同。

第二十八条 本约定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县医保办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快递服务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是中通快递在金乡的唯一授权的区域代理商,享有在金乡区域的一切相关经营权、收益权、管理权,标识使用权、品牌拥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人要求在金乡加盟中通速递,均需签订本合同。

2、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甲方所有的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授权乙方在指定的区域从事中通快递服务经营活动。

3、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区域加盟代理商在经营之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4、甲乙双方各自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一方对外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其自行独自享有和承担,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

二、加盟条件。

1、乙方应自行设置符合甲方要求且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人员、办公场所、仓库、交通工具及办公所需的其它设备设施。其它设备设施中包含至少一台可正常上网的电脑、一把无线扫码枪;

2、风险保证押金: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缴风险保证押金元,用以保证派件安全和时效。特别说明:遗失罚款1000元/票(如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按实际价值处罚),延误罚款100元/票。

3、网络加盟费:乙方以下列条款中的第种加盟方式加盟。加盟费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予退还。

加盟方式(一):乙方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网络加盟费人民币元/年。乙方有权续签约,无权转卖经营品牌使用权,如乙方未续签合同,甲方可以在该区另招加盟商。

加盟方式(二):乙方买断永久加盟区域的经营品牌使用权,需一次交纳加盟费 元,乙方有权转卖经营权。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经营行为以及执行协议约定的情况,并对乙方违背《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网管条例)行为按照《网管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甲方有权从乙方风险保证金中扣缴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发件费用及乙方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条款受到的罚款等相关费用。

(2)乙方有如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不予退回风险保证押金,保留对甲造成其他损失的追偿权:

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②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

③乙方严重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且给甲方带来经济上较大损失的。

④协议期内乙方加盟其他物流、快递公司网络的。

⑤乙方损毁甲方形象及声誉的行为。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本协议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中条款规定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规定为乙方提供速递网络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共享甲方的网络资源,获取甲方分派的快件派送业务;派送费用:0.8元 /票(以客户签收计数)

(2)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物流快递业务,并自行决定快件收运价格及与客户间的结算方式;甲方按公司统一价格的6.8折收取乙方的发件费用(甲方提供面单)。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每日准时到甲方收发件,运费自理。严格按照《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当日支付应付甲方的全部费用;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另外自营或者以其他公司名义经营其他快件业务;无论因任何原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清单等各种物料;

(4)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时,乙方负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声誉及形象;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接受甲方营运指导,允许甲方或者甲方派遣的人员进入乙方经营场所内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情况;

(6)乙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承运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

1、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的行为受到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约束,任何违背《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处罚标准一律遵循《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六、协议生效、解除、终止及延续。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再续约,乙方所交纳的风险保证金延续至下一期协议期满;

2、甲乙双方当中任何一方须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待双方财务对清账目并结算完毕后,方可解除本协议。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不退回乙方交纳的押金、风险保证押金;

3、如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未满六个月时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的,甲方只退还乙方所风险保证金的50%给乙方;

七、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