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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

时间:2024-07-07 12:44:27
实用的居间合同汇总10篇[本文共15127字]

实用的居间合同汇总10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居间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居间合同 篇1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 ,房屋性质: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 平方米,具体包含 。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七)其他: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貸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 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1、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赠送的家具家电具体如下:

2、买卖双方于甲方办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 个工作日内至物业处办妥维修基金的更名手续;并对水、电、煤气的户名进行更名。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 ,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物业顾问: 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产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状况:

1、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于宁夏省_______市 【区(县)】_____【小区(街道) 】_____【幢】_____【座】_____【号(楼)】 单元_____号(室).建筑面积约_____平方米。甲方保证该房屋的出租无任何权属或债权、债务的纠纷。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____【居住/办公】。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将其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包括家具及家电在良好状态下提供给乙方承租。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物业验收单》中具体说明。《物业验收单》经甲乙双方查验实物签署确认意见后,作为乙方交还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乙方若继续承租,应当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日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租约。

三、租金支付与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_元/月(人民币 圆整/月)。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

2、乙方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半年付)房租租金为¥_____元(人民币 )房屋押金¥_____元(人民币 ),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其余租金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每_____个月支付一次,即每个周期支付人民币 。乙方须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之前的 日内全额付清,每逾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 %滞纳金。

3、租金与房屋押金的支付方式为:_____,房屋押金的支付方式为:_____。

4、乙方支付的房屋押金可以用于垫付乙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滞纳金、拖欠的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费用及损坏房屋设施(含家电)的赔偿。房屋押金不足抵付时,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十日内补足房屋押金。

5、房屋押金不得冲抵房屋租金。合同履行终止验收房屋完毕,且乙方结清其租住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结清所有使用费用的相关单据后于当日内退还乙方房屋押金。

四、居间方佣金:

1、佣金为¥_____元(人民币 )

2、佣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______一次性支付丙方。

五、房屋交付、交还与修缮:

1、甲方应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月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逾期 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将承租房屋起始日期顺延。

2、在甲乙双方签署《物业验收单》之前的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签订之后的费用甲方承担 费,其余因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内的房屋结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协助甲方修缮房屋。乙方私自宁夏中沙房屋中介有限公司改装、改造线路、燃气管道及上下水管道或因使用不当或其他过错责任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家电)人为的损坏及第三方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

4、乙方应当在租赁期届满之际,依照《物业验收单》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给甲方。除房屋已有装修和设施设备外,乙方如要进行维修须征得甲方同意,交还房屋时应当甲方验收。

5、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存留物品,否则甲方有权对该存留物品进行处理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及单方解除:

1、甲方经乙方同意提前收回房屋,应支付 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返还房屋押金及剩余租金。

2、乙方逾期 日仍未按照约定支付房租,除应按上述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以房屋押金和剩余租金折抵违约金。

3、乙方于承租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或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将该承租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让给第三方,或设定了任何形式的担保,除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违约活动及不道德的行为,否则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七、其他约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丙三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房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1)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日期需要拆除房屋的。

2、甲乙丙三方在协商基础上可对本合同各条款进行修改、删除或补充。

3、本合同在三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附件《物业验收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个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 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 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居间购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

二、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2.1物业类别:□住宅□别墅□商铺□办公楼□厂房□其他:

2.2坐落(区域):

2.3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室 厅 卫;

2.4总房款:人民币 元至 元内;

2.5装修标准: 附属配套设施:

2.6付款方式:购房:□需商业*款□需公积金*款□需商业与公积金混合*款□不需*款

2.7其他:

三、佣金支付

3.1佣金:佣金为所交易的房地产实际成交总价款的1%(最终交易的房地产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条所限);

3.2甲方应于乙方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委托事项后,即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3.3甲方若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3.4甲方在看过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的房地产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面与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的,都应按照本协议

3.5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无法完全履行,乙方收取的佣金不予退还。

四、协议的履行

4.1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4.2乙方应积极、努力为甲方寻找房地产信息,尽快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4.3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或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4.4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变更事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甲方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是乙方寄发邮件或联系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均视为甲方已收悉。

六、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为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居间合同样本三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提供居间标的基本情况与价款

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委托事项

1、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 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 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四条 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款、公积金*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 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房屋转让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 居间服务结束。

第六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房屋转让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七条 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买卖双方相关委托事宜。

2、居间方在促成《房屋转让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房屋转让合同》订立后,买卖双方不履行《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已收取的佣金不退还。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八条 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 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买方、卖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买方、卖方交易的。

二) 三方商定,买方、卖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

5、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 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 项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按佣金额的 %,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买、卖、居间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买、卖、居间三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买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间合同 篇4

甲方(调资方):

乙方(居间方):

鉴于乙方帮助甲方获得 实业集团商票贴现的业务,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之事宜达成以下一致:

一、基本信息

1、商票金额:贰亿元整(¥200,000,000.00)

2、出 票 人:

7、贴 现 率:100%

8、居间费用:按票面金额的年化1%(按票面金额的年化9%收取出票人,扣除甲方贴现利率8%)。

二、操作程序

1、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通知出票方按甲方指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乙方会同甲方工作人员前往出票方指定地点协助甲方完善商票贴现必备的手续等工作,同时对出票方的材料等事项进行核对。

3、手续完备及核对通过;出票方、贴现方同台交割;乙方按约定收取居间费;商票贴现完成;后补相等金额的发票。

三、违约责任

1、在乙方已按本协议书内容履行而甲方未能将出票方所持商票贴现的,属于甲方违约,甲方应无条件承担乙方往返差旅费用,并赔偿乙方信誉损失费10万元。

2、在出票方已按本协议书内容履行而甲方中途产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如因此给出票方造成损失的,出票方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

3、出票方、贴现方违约与中介方无关,免追索中介方责任。

四、其他事项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内,凡遇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另订条款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其法律效力与原协议等同。

七、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北京市人民法院。

八、其他约定:在本协议原件签订前,由双方互相签章的传真件其法律效力与原件等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居间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因业务需要,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银行借贷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借贷,现委托乙方协助办理银行借贷业务。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协助办理银行借贷,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借贷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通过银行向甲方发放借贷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

3、借贷期限____年。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银行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银行介绍甲方借贷的相关情况。

2、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完成居间服务内容。

3、乙方对甲方所借贷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银行洽谈,不得无故推迟和拒绝。

5、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三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通过乙方甲方获得银行发放的借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实际所得借贷金额的____%作为乙方酬金,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资金到位后两日内按实际到账金额的____%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全部酬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八向乙方支付罚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银行与甲方签署借贷合同,且甲方未实际得到该银行发放的借贷,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必须合理)。所谓必要费用是指:有关评估报告及公证等费用。该费用由甲方审定是否合理。

第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酬金支付完毕,本合同自动解除。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反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或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或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 篇6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兹为不动产房屋委托出卖订约的媒介经当事人议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本合同记载不动产房屋(价格 元整)出卖事宜,委托乙方办理订约的媒介一切行为,而乙方承认。

第二条 本合同不动产房屋如下:

地点: 市 路 地 号

门牌号: 市 区 路 号

式样: 式

建筑面积:

构造:

第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自 起至 止 个月。但期间届满后不再另订合同的,本合同自然消灭。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不得擅自另再委托他人,或自行与他人订约出卖等情事。

第五条 委托事务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而乙方必须提示其必要款额凭据或计算书或说明原因时,甲方应酌情给付。但委托事务终了时应即互相合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 乙方关于订约事项就其所知,应据实报告于甲方,对于订立合同或支付款项无能力的人不得为媒介。

第七条 甲方应于乙方媒介而成立合同办妥授权事务完竣时,给付乙方人民币 元整为本件办理委托事务的报酬金。

第八条 前条报酬金于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未完成授权事务者,乙方应丧失该项报酬的请求并应偿还费用。

前项情形甲方已有先付费用的,乙方应即退还甲方。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订明事项依法的规定及有关法令的规定准用。

第十条 本合同代书费及应贴印花由甲、乙双方各负担其份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居间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期货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1.2 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具备期货经营业务资格的独立机构。

1.3 乙方是满足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及甲方规定从事期货居间业务条件的自然人。

第二条 居间事项

2.1本合同所称居间业务是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介绍客户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委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客户介绍甲方和期货市场的基本情况、向客户传递由甲方统一提供的宣传推介材料、研究报告及与期货投资有关的信息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可以委托机构从事的其他活动。

2.2 乙方开展期货居间业务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规定、自律规则等。 第三条 委托期限

3.1 本合同委托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规定、自律规则等对乙方的资质、行为进行检查和审定;

(2)有权对乙方介绍的客户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客户不予受理; (3)有权对乙方开发的客户进行统一客户管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4)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网站等对乙方身份进行公示,包括乙方姓名、期货从业资格考试信息、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自律规则要求的其他信息;

(5)有权对乙方居间行为进行管理、调查、质询和风险评估,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乙方应积极配合。当乙方发生违约或侵权行为时,有权暂缓、扣除部分或全部居间报酬的发放、解除本合同并向协会通报等;

(6)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构规定、自律规则等变动情况,对本合同进行相应修改或调整;

(7)为乙方开发的客户提供开户、期货交易、结算、风险控制、保证金管理等服务; (8)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发放居间报酬,乙方从事居间行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居间报酬,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税费; (2)保证提供各项材料真实无虚假,自愿接受证监会、期货业协会等主管机关监管,如基本情况及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联系方式等)发生调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不得以期货公司名义设立经营服务网点或为客户提供集中交易场所,以期货公司名义招聘人员、印制名片或宣传资料,代表期货公司与客户签署协议等;

(4)不得代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资料变更、密码重置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5)不得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者担保,或者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6)不得故意隐瞒期货投资的风险或夸大期货投资的收益,向客户提供虚假资料,诱骗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或以获取佣金为目的唆使客户频繁交易;

(7)不得提供期货行情信息或提供其他咨询服务,但机构已获得监管部门相应业务许可资质的除外;

(8)不得对客户期货交易的收益作出承诺,或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共担风险; (9)不得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10)不得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11)不得同时与两家(含)以上期货公司存在受托开展介绍业务关系,或将同一客户向多家期货公司介绍;

(12)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居间报酬、风险管理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条所称居间报酬仅指开展期货经纪业务居间的报酬,如乙方提供其他期货业务居间服务的,相关报酬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约定。

5.2 乙方介绍客户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并入金后,可以认定乙方提供的期货经纪居间服务成功,从乙方介绍客户发生实际交易起,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5.3 甲方根据乙方介绍客户创造净手续费收入(剔除成本后)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居间报酬支付给乙方,具体以甲方实际支付的居间报酬为准;

5.4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支付的居间报酬均为含税价,乙方按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在其所得的报酬中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代扣代缴;

5.5 甲方每月从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提取10%作为风险管理金,用于弥补乙方可能发生的违约、违规行为或乙方介绍客户发生风险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损失总额超过风险管理金的,乙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5.6 当提取风险管理金达到时,将不再提取;

5.7 若居间合同终止后满六个月,乙方未发生任何业务风险或损害甲方利益情形的,甲方应在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合同期内提取的全部风险管理金,但不支付相应的利息。

5.8 甲方每次为乙方办理居间报酬划转的最低限额为元,如乙方当月应付报酬不足上述标准的,则由甲方暂代为保管,累计至以后月份达到最低限额或合同终止时划付。

5.9 居间报酬按月以人民币结算,扣除风险管理金后,甲方在每月第十五个工作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划转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10 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支付居间报酬账户及账号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本合同任何条款、本合同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保密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合同任何条款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7.1 本合同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文件。

7.2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一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3 乙方若从事合同约定的禁止情形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条款及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8.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给客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1.1 本合同附件及其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附件中双方所留的地址即为法定通讯地址,一方按此地址寄出的函件,即视为对方已收到;一方地址如有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在对方收到变更通知前已经交寄的函件仍为有效。

11.3 本合同如与国家法津、法规和规章以及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及地方期货业协会等的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证监会、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及地方期货业协会的规定为准。

11.4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委托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 篇8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 ,房屋性质: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 平方米,具体包含 。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

(七)其他: ;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 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 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1.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赠送的家具家电具体如下:

2.买卖双方于甲方办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 个工作日内至物业处办妥维修基金的更名手续;并对水、电、煤气的户名进行更名。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物业顾问: 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 篇9

甲方:济南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东澳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上海虹桥板块动迁安置房项目承接业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事项:

1、乙方就上海虹桥板块安置房项目徐泾地铁以东虹桥机场以西,天山西路以南,沪青平公路以北,约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政府动迁安置房工程项目(以下称该项目,容积率1.8,土地出让楼板价为718元/平方米,政府回购价为6480元/平方米,建材补差暂约200元/平方米(同时享受上海市府5-6项优惠政策补贴)。乙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及相关服务,并最终达到甲方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该项目的开发合同。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关信息联络,协助等服务事项,直至甲方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书面的项目开发合同视为委托事项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项目的真实信息。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一切以中标通知书和与政府签订合同为准。

3、乙方在甲方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协调方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六证一卡公司相关资料

扫描件,资金证明(对帐单或流水单)。负责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谈判。

2、合作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政府相关部门所签订的开发合同,甲方因履行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合作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报酬。其付费标准按照实际开发建筑面积60元/平方米(按实际与政府签订合同为准,并提供发票)。在甲方与政府签订开发合同支付政府土地费保证金之时,同时支付第一笔乙方50%的服务费(具体服务费按总住宅面积×60元/平方米计算)。第二笔支付时间为甲方成立项目公司后与政府签订回购房合同,即支付乙方50%服务费的余款。

  四、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济南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或委托人:

乙方(盖章):乐澳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或委托人:

居间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代理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__ ,为_______

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字第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为自愿购买该

房屋。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约定: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整给甲方,甲方交人民币万元整给丙方作为房屋交接保证金,在甲乙双方房屋交接完毕后 内(遇节假日顺延),由丙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形式支付;

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房屋可以在所在区局规定的正常时间内办理甲方名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下称两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办理甲方名下两证费用由□甲方 □乙方 承担,于签订本合同起 日内,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房屋的购房合同、发票、土地分割证、权属转移证明书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所需相关资料,交由丙方保管,用于办理甲方名下两证。□甲方 □乙方 将办理甲方名下两证费用 元整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打入丙方帐户,丙方在收到该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甲方名下两证,该两证出证后由丙方保管,用于办理后期过户及贷款等相关手续,具体出证日期以各区局公示时间为准。

3、乙方首付款人民币 元整,以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由乙方打入丙方监管帐户,过户当日,丙方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于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首付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2)签订本合同之日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由乙方打甲方指定帐户;

3)于过户当日,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由乙方于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打入甲方指定帐户;

4)以为甲方提前还贷形式支付,并另行签定《借款协议》。乙方签订合同后,在交易房屋的原贷款银行第个提前还款日,在甲方及丙方陪同下至甲方原贷款银行完成提前还款,如交易房屋原贷款为公积金贷款,则需甲方还满六期后方可办理提前还贷;丙方在提前还贷结束后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办理交易房屋相关的抵押注销手续;

4、尾款人民币元整,乙方□自行办理 □委托丙方 办理商业贷款,具体金额及年限以银行审批为准。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屋房产证收件单后(部分区局要求见房产证原件、土地使用证收件单及契税发票,以所在区局规定为准)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由乙方在丙方陪同下,至贷款银行通知放款到甲方指定帐户。如首次贷款金额、年限不足或因乙方原因银行拒签,乙方在得到银行或丙方通知后日内,以下列第 方式补齐:

1)现金; 2)更换贷款银行;

如乙方在更换贷款银行后,再次出现贷款金额、年限不足或因乙方原因银行拒签的情况,则乙方在得到银行或丙方通知后 日内以现金方式补齐;

5、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因甲乙双方自行交接产生的风险、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房屋的过户、贷款、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为: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如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发生因国家或武汉市房屋管理、税务部门及银行调整相关政策,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的过户、贷款、交易税费产生变化,甲、乙双方应按照本条约定承担相应费用,多退少补,甲、乙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居间信息及咨询服务,促成本合同依法签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金融贷款、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如因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代理费的_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代理费的___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乙方须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资料清单附后)交由丙方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丙方在甲、乙方提供相关证件、资料齐全后,于_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在:(1)内,(2)贷款审批通过 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遇节假日顺延)。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贷款、抵押、面积、权属等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贷款问题、面积争议、未结费用、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或情况应告知乙方,并自行解决。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产权纠纷、债权、租赁纠纷或不能正常交易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方应在收到:

(1) 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

(2) 房屋过户完成后________日内,与乙方进行该房屋交接,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单附后)房屋内水、电、天燃气、电话费、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甲方支付至物业交接当日,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与甲方及丙方无关。

第九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_______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_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___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损失额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 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及配偶):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房产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经纪代理方):__________ (盖章)

经纪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移交清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丙方(经纪代理方):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资料清单

甲方提供资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 份) □ 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 ( 份) □ 结婚证复印件 ( 份) □ 配偶或产权共有人同意转让证明( 份) □ 房屋产权证( 份)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份) □ 承租人同意转让证明(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份) □ 离婚证复印件或婚姻状况证明 ( 份) □ 其他

乙方提供资料:

□ 身份证复印件( 份)

□ 户口本复印件( 份)

□ 经济收入证明( 份)

□ 流动人口婚姻证明复印件 ( 份) □ 计划生育许可证复印件 ( 份) □ 其他